◆梅佳
又有過期藥品被使用的消息爆出。近日,西安一孕婦在當地醫院輸液,發現藥品過期3個月。西安市長安區衛計局15日發布消息稱,經查,藥房人員將前期柜臺的過期液體和新補充的液體混放,工作中履職不到位、不細致,存在未按規定操作的失職問題,對長安婦保院涉事的院長停職、分管副院長免職。(據4月15日新華網客戶端)
藥房工作人員發放過期藥,屬于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職行為,可算偶然事件。而引起筆者深思的是,對過期藥難道不該進行更加謹慎的管理嗎?據了解,過期藥品除了副作用會增大,還很可能產生一些毒素,人使用后不但不利于治病,反而產生新的疾病,危害身體健康。而且,絕大部分西藥都是化學合成藥,隨意丟棄后容易污染土壤、大氣和水體。像青霉素散發到空氣中,可能誘發部分人青霉素過敏;抗生素類藥品不易降解,容易進入水體,誤飲可能會中毒。可見,過期藥既不能繼續用,也不能隨意處置。
而事實上,我們身邊普遍存在過期藥無人回收、無處回收、難以回收的情況。在醫院這樣的專業領域尚且出現了發放過期藥的事件,再看看周邊,幾乎每個家庭都有常備藥,過期后的處理方式簡單粗暴,大多都是直接扔垃圾桶。可怕的是,有些過期藥會被不法商販低價收購,重新包裝后在基層診所、藥店再出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出現這樣的問題,一方面是因為缺乏妥善的過期藥回收處理機制。另一方面,也忽視了對違法利用過期藥品牟利行為的監管。對此,有關部門應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建立起完善回收處理機制,并積極采取行動,嚴厲處罰違法行為。藥品的生產商、零售藥店等生產銷售平臺也應該發揮自身專業優勢,承擔部分藥品回收的責任。同時還應該加大宣傳力度,讓普通居民增強安全用藥常識和分類處理過期藥的意識,切莫將過期藥品等同一般垃圾隨意丟棄,一扔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