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佳
據近日媒體報道,北京高校出現不少替課替考的現象。有學生替別人上課,每月收入數千,替上的課以公共課和選修課為主。替課替考現象還形成了產業鏈條,中介聲稱可以找到各種各樣的人來替課,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新京報》7月10日) 。
乍聽這則新聞,只覺荒謬可笑。有句老話叫“金錢可以買得到書籍,但買不到智慧”,花錢找替課替考,眼下是能夠“輕松加愉快”地度過大學時光,但長遠來看,該學的知識沒學到,該掌握的技能沒掌握,大學畢業后,胸無點墨空有文憑,又拿什么以自立自強、以回報父母?
進一步說,花錢找人替課、替考,絕對是不誠信的行為。不誠信者、德行有失。事關個人德行,這就不再是小問題了。一個人若失去了基本的誠信,則失去了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和資源,注定難以獲得成功。再者,在學校里找替考,或許只是違反校規而已,大不了挨個批評或背個處分,要是這個壞習慣不改,畢業進入社會之后還這么干,恐怕就不是違規記過那么簡單了,可能對己對人對社會,都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從目前看來,替課替考行為還在少數,并以潛規則的方式存在。但對于教育管理者來說,也不能聽之任之放任自流,而應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干預和懲戒。一方面在平時教學、考試的過程中,應該更加嚴格地進行點名打卡和核實身份,另一方面要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嚴厲的懲罰,以儆效尤。
課程、考試能替,人生卻萬萬不能替代。人生路漫漫,要想真正獲得成功,還需腳踏實地,憑一己之力奮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