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交通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二大隊依法對G65包茂高速K1735+500M潘家堡大橋橋下的違法建筑物予以拆除,及時消除了橋下空間安全隱患,有效保障高速公路橋梁安全運行。
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走訪調查。5月27日,執法人員在對轄區高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區進行無人機巡查時發現,G65包茂高速K1735+500M潘家堡大橋下新增一處違法建筑物,大隊第一時間組織執法人員展開了調查。經現場勘驗,該建筑長12米、寬6米、高3米,其搭建位置緊靠高速公路橋墩,所有人為附近村民陳某。經查,該處建筑物無任何許可手續,屬于擅自侵占高速公路橋下空間的違法行為。
勘察橋下違法搭建
了解到情況后,執法人員耐心向陳某宣傳高速公路有關法律法規,并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并恢復橋下空間原貌。在整改期限內,執法人員多次上門督促,但其遲遲未履行拆除。
聯合多方宣傳,說理勸誡引導。為確保限期完成整改,及時消除橋下空間隱患,執法人員多次到屬地政府和村委會對接溝通,聯合到當事人家中普法宣傳,并結合典型案例向其講解高速公路橋下違法搭建的危害性和拆除的必要性。經多方合力宣傳引導,當事人最終承諾拆除,表示理解和支持交通執法部門的工作。因當事人家中無主要勞動力,拆除存在困難,經協商后決定由大隊聯合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幫助完成拆除整改。
拆除違法搭建
依法限期拆除,消除橋下隱患。6月28日,二大隊執法人員和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組成拆違行動小組,出動人員10人、挖掘機1臺,在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下,該處橋下違法建筑限期完成了拆除,并恢復了橋下空間原貌,保障了高速公路橋梁運行安全。
重慶交通執法總隊提醒: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禁止利用公路橋梁(含橋下空間)、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設施以及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橋下空間是橋梁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非私人空間,違法侵占極易引發火災,加速橋梁老化損壞,影響公路運行安全,高速公路沿線居民要自覺增強愛路護路意識,自覺做到不違規占用、搭建,保障高速公路運行安全。(記者 王安娜 通訊員 寧南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