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王位)近日,黔江區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巧妙運用“望聞問切”調解法,成功調解一起鄰里因燃放鞭炮致人損害的健康權糾紛案件,讓最初劍拔弩張的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
據悉,原告王某與被告張某、劉某系親戚及鄰里關系。張某在與劉某一起燃放鞭炮和禮炮時,旁邊地里種菜的王某右眼出現傷情,并為此花去醫療費用等5萬余元,現右眼已經完全失明。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王某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并主張、劉二人賠償醫療費、傷殘補償金、誤工費等共計10余萬元,且認為張某及其家人態度惡劣,堅決不同意調解。但王某僅向法院提交了病歷和已故村醫楊某的證言、事發后第五日的報警記錄等證據。
被告張某稱,燃放的鞭炮和禮炮系其他家族成員共同委托原告燃放,所買的鞭炮和禮炮均系正規產品,且燃放地點非禁止燃放區域,當天王某所處的位置離被告燃放鞭炮和禮炮較遠,不可能對其造成傷害,在本案中沒有過錯,且原告提交的證據也證明不了其眼睛受傷與被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此外,該糾紛發生后,張某聲稱原告及其家人多次到其家中進行謾罵,同樣也表示堅決不接受調解。被告劉某稱,其沒有購買和燃放鞭炮、禮炮,與本案無任何關系,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次庭審結束后,法院認為本案關鍵的爭議焦點在于,原告眼睛的受傷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有無因果關系。鑒于本案雙方當事人分歧大、矛盾深,原告提供的證據暫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達不到證據的高度蓋然性。承辦人在分析案情和法律關系后,迅速因案施策,采取“望聞問切”工作法,努力促進矛盾化解。
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堅持“望”到位,仔細分析在案證據,認真探討法律關系,對案件的因果關系、當事人過錯認定、案件事實存在的可能性等進行了討論和分析,就本案應采取的方式形成統一意見。
針對本案的爭議焦點,辦案團隊堅持“聞”得專,對案發現場的地形、鞭炮燃放位置、人員位置等進行了兩次勘察和測量,并制作出了現場勘察圖經雙方當事人確認。
為查明案情,辦案團隊堅持“問”得細,走訪案發現場周圍群眾,查明被告張某當日燃放了鞭炮和禮炮,王某在現場附近干活,周圍無其他危險源。同時查明,張某所買鞭炮和禮炮為正規產品。此外,承辦人還專門咨詢了民爆公司專家,了解鞭炮和禮炮致人受傷可能性的專業意見。
法院堅持“切”得準,經綜合分析認為,不排除原告眼睛受傷與被告燃放鞭炮的行為之間存在關聯性。法院亦向原告分析了其提供的證據尚達不到高度蓋然性,證明力不足存在一定的訴訟風險,同時對自身人身安全有注意保護或避讓義務。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以協議金額4萬元,作為王某的醫療等相關費用,被告張某在和其家族成員商量后,與劉某按照各自協商的份額,當場兌現了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