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田丹)存放在工地的建筑材料,竟然頻頻失蹤。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最近,黔江警方迅速偵破一起系列盜竊案,一名男子在一個月之內,對同一在建工地實施“螞蟻搬家”式盜竊,在連續作案18起后,被民警抓獲。
12月3日,黔江區公安局接到轄區一在建工地報警,稱工地內存放的大量鋼管和金屬扣件不翼而飛。據經手此案的黔江區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民警樊展宇介紹,“通過對案發現場進行勘查,我們發現失竊物品的總重量達到了3000多斤,必須經過多次運輸才能將其轉移。我們判斷,犯罪嫌疑人對工地內部和周圍的環境較為熟悉,極有可能居住在附近。”
民警摸排走訪發現,被盜工地位于鬧市區附近,因為夜間缺乏人員照看,才讓竊賊有機可乘。結合工地管理方提供的線索,民警逐步縮小了偵查范圍,一名深夜多次出現在案發地點的無業人員謝某某,進入警方的視線。
樊展宇回憶道,我們發現犯罪嫌疑人在每次作案時,都要從附近一家超市取來手推車,用于轉運偷盜的建筑材料,為了避免被發現,用完后還會將手推車歸還。因為他每次盜竊的建筑材料數量并不多,短時間內并未引起工地方面的警覺,才給了他連續作案的機會。
隨著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鎖定,民警決定果斷收網,在接到報警3個多小時后,將謝某某抓獲歸案。經過審訊,謝某某交代,他在閑逛時發現某在建工地的建筑材料無人看管,這才心生貪念,鋌而走險實施盜竊。
城東派出所民警邱天表示,犯罪嫌疑人采用的是“螞蟻搬家”的盜竊方式,他在一個月之內,在同一在建工地連續作案18起,先后盜竊鋼管、金屬扣件等建筑材料3000余斤,造成財產損失1萬多元。為了逃避打擊,還專門在深夜作案。得手后,在白天以處理廢品的名義銷贓,所得贓款全部用于個人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被盜物品已經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