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田丹 文/圖)在天然水域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方式進行捕撈,會對漁業資源造成嚴重破壞。近日,有群眾向黔江區公安局舉報稱,烏江二級支流中井河有人炸魚。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因為案發水域位置偏僻,民警決定兵分多路沿著河道兩岸搜索,很快便發現了嫌疑人羅某。
犯罪嫌疑人將漁獲物打撈上岸
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羅某剛炸完魚,還沒來得及打撈漁獲物,在河面上還漂浮著被炸死的野生魚。民警立即亮明身份制止,迅速控制了羅某,經過突擊審訊,羅某又供述了另外一名嫌疑人田某某。
據犯罪嫌疑人羅某交代,當天自己在中井河附近閑逛時,碰到另一名嫌疑人田某某,兩人發現河道內有野生魚。因為貪圖口腹之欲,便一拍即合,抱著僥幸心理非法使用煙花爆竹前往天然水域炸魚,造成大量野生魚類死亡,不料被路過群眾發現并報警。被民警人贓并獲后,民警將嫌疑人田某某傳喚到案,并扣押了還未使用完的煙花爆竹。
經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煙花爆竹產生的沖擊波,會對水生生物進行無差別傷害,尤其是幼魚和魚苗,只要被波及,幾乎無法生還。當前正值魚類產卵繁殖期,兩名嫌疑人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淡薄,他們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經過農業和水利部門共同認定,案發水域位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和禁捕區域,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和田某某對他們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